卖方毁约,我是否能要求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58:30 阅读:7684
2008.11.18日,我在没看到卖主标的的情况下(之前只通国中介看过邻居的房子),与中介,卖主三方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因卖主比较忙,合同约定到2008.12.31日之前为我变更房屋所有人并交房,(期间变更房屋所有人所花费的费用有我出,)我在中介交押金2000元。11月底,卖主称让我看房,我要求出5000元拿回一把装修钥匙,但他不肯,说要等所有手续办好以后一手交钱一手拿钥匙。到了12月中旬,中介打电话来要求我先交购房款,被我拒绝。12月29日早中介打电话来说买主毁约,要我去拿回200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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腼腆的芒果

欣慰的悟空

2026-06-05 17:58:30

要看你们签定的合同如何约定的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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