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摊面积是由开发商决定还是由房管会决定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36:32 阅读:1777
在2008年的7月我看中离市场不远的一块空地在招商,是商住两用房。我选了其中一栋6楼的601号,当时是79.25平方,以14030元一个平方的价格付了330000元的定金。他们以暂收款的方式开了收据给我。到了2008.12.27号通知我去签合同可以按揭了。说合同上写68.81个平方,我就纳闷了,难道是缩水了。说公摊面积给我最小。我就去房子里去量了下,实用面积只有58个平方。请问我该怎么办?请问公摊面积是由开发商决定还是由房管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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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的绿茶

谨慎的手套

2026-04-04 19:36:32

你得区分房屋买卖中的面积的概念,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墙面至另一个墙面的概念,他是从墙砖的一半倒另一个墙砖的一半来计算的,因此与你的计算方法上本身就存在差异。至于公用面积得确定其实也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而是事实来说话。如果你认为面积有出入的,可以请专业机构重新丈量。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昏睡的柠檬
    回复
    2026-04-04 19:36:32

    你得区分房屋买卖中的面积的概念,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墙面至另一个墙面的概念,他是从墙砖的一半倒另一个墙砖的一半来计算的,因此与你的计算方法上本身就存在差异。至于公用面积得确定其实也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而是事实来说话。如果你认为面积有出入的,可以请专业机构重新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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