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工伤后再次摔伤,单位还有则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40:37 阅读:8392
我大伯08年8月份在单位干活时被砸伤大腿,造成粉碎性骨折. 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都由用人单位出了. 一共花了2万多元. 经过手术,打入钢板,就回家静养了. 这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初步协议(书面),回家养病期间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生活及护理费共1200元,直到一年后取出钢板,恢复劳动能力为止. 但用人单位在支付两个月的费用后,第三个月和第四个月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且我大伯打电话给用人单位,单位见是我大伯号码也不接听.前两天我大伯决定去找用人单位理论,但在路上摔倒,把钢板摔断,需要再次手术. 我想请问, 这次的医疗手术费用应该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有责任支付这次再手术的费用吗? 谢谢!

最佳回答

会撒娇的往事

懦弱的故事

2026-04-02 16:40:37

这次的医疗手术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 和 医院共同支付。 医院的钢板一定是假冒伪劣产品。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感性的猎豹
    回复
    2026-04-02 16:40:37

    这次的医疗手术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 和 医院共同支付。 医院的钢板一定是假冒伪劣产品。

上一篇 我的孩子将来没有户口怎么办

下一篇 1汽车因路黑压在路边车修理车胎上造成方向失控与另1农用车相撞(车胎放在我行车路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