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应还谁

司法 时间:2026-04-07 01:29:51 阅读:2783
我于98进入泰利公司锦星酒店任主管,从酒店借了13000元作为前台备用金(有借条),08年由于泰利公司与广下公司产权纠纷输了,被判职务侵占,9月9日法院判决执行由广夏公司接管酒店资产,10月14日我从酒店辞职,就带走了原备用金中的8000元,现广夏公司找我要这8000元,否则要去公安局告我占用公款,请问我是否应将钱还于广夏,还是泰利(现泰利公司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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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的小蜜蜂

高贵的裙子

2026-04-07 01:29:51

应还给广厦公司,权利义务已转移至广厦公司,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腼腆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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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1:29:51

    应还给广厦公司,权利义务已转移至广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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