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工作至今的我,于2008年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92年到2007年这段时间该单位没有做出个了解

司法 时间:2026-04-07 03:21:58 阅读:876
律师:您好 本人向你咨询一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大力支持,事情的原因是这样:我于92年被工商部门聘用为1年1订的《临时工》《协管员》,合同期满后,该单位在没有与我签订此合同,我直到现在还在为该单位服务,今年该单位才为我缴纳2008年度的养老保险,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本人向该单位口头提出要求与我签订长期合同,办公室主任马上拒绝不可能、永远办不到,并且本人找到云南省关于行政机关使用非在便人员的红头文件放在主任办公室,起不到作用。 别无选择的我只好忍气吞声继续为该单位服务,继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所以本人特向刘律师反映此问题,给我指点一下,此时的我该怎么办才好? 请速回 本人为盼 2008年12月29日

最佳回答

大方的长颈鹿

悲凉的西装

2026-04-07 03:21:58

到劳动局反映该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着急的煎蛋
    回复
    2026-04-07 03:21:58

    到劳动局反映该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甜甜的大神
    回复
    2026-04-07 03:21:58

    不合理,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以前的各项保险。如果不行,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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