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为了孩子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6:21 阅读:6617
我于2006年2月13日离异,又一个女儿今年十岁和我一起生活,前夫现每月给于200元抚养费,因判决书上是300元,2009年我提出让他全额给我,他却说不给!我现在想让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因为我现在已经再婚,我的女儿和我现在的丈夫相处也很好,前夫也从不关心女儿,从不会主动打电话来询问女儿的情况,离婚后主动给我打电话就两次,一次是问我借钱。还有一次是问我要女儿的独生子女证因为他也再婚,要生孩子!还有我想把女儿的姓氏改跟我,这个能在法庭解决吗?前夫是江苏南通人,如果起诉的话要在哪里起诉呢?前天在电话中微令人抚养费的问题他还曾发短信说从今起他不要这个女儿,并且不认她!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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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的大船

温婉的铃铛

2026-04-02 19:36:21

女儿的名字名字可以改,不需要在法庭上解决,直接通过派出所就可以了。如果起诉只能在你前夫所在地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强健的鱼
    回复
    2026-04-02 19:36:21

    女儿的名字名字可以改,不需要在法庭上解决,直接通过派出所就可以了。如果起诉只能在你前夫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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