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您给帮助一下

司法 时间:2026-04-06 23:36:21 阅读:8080
我和朋友在睡觉后我朋友接一电话说他朋友有点事 让我跟他一起去 我和他去了之后我们3人把受害着打了《不是很狠就是提两脚》后受害人跑了 我们也走了 但在走的路上受害人拿 *** 一直追着我们砍 后我朋友叫我们去拿东西《棒球桂》我们3一人一个《东西是从我朋友车上拿的》然后说人不够叫我打电话叫人我叫了1个人他叫了一个人。正在路边站着的时候受害人开车过来撞上我们的车然后下车就砍我们 ,他们来了5个人 最后打着打着跑了4个就剩一个被我们用桂子打倒 后我们跑了 那个人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死了 我们4个人都要承受多少年的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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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的大船

魁梧的小馒头

2026-04-06 23:36:21

1、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称心的鼠标
    回复
    2026-04-06 23:36:21

    1、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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