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够轻微伤,让我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就不能对伤害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8:33 阅读:1856
我是一名公路收费站员工,在2008年10月14日的工作中,为了查堵闯岗逃费车辆,被一辆闯岗车辆故意挂倒在地,胳膊肘被擦伤,右胸软组织受伤,疼痛难忍,在家休息俩月有余,医药费花去数千余元,精神受到很大打击,我爱人也因此请假在家陪护和照顾我。当时我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但当做法医鉴定的时候,法医说:还不够轻微伤,不予做鉴定。可派出所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只能按治安处罚进行处理,做出裁定书,让我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是在工作中被挂伤,并不是与对方打架斗殴或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够不上轻微伤,就不能对伤害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吗?(治安拘留),如果需要民事诉讼应从哪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起诉。请律师帮助我。谢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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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月饼

温婉的蓝天

2026-04-02 20:58:33

你可以主张: 1。要求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 2。可申请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3。按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误工费、医药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如满意,请按采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尊敬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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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8:33

    你可以主张:1。要求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2。可申请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3。按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误工费、医药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如满意,请按采纳。

  • 昏睡的小猫咪
    回复
    2026-04-02 20:58:33

    由于是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要求其赔偿损失。写一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提交法院即可。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我联系。(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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