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份,如何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6-05 20:06:17 阅读:192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工龄已有十几年了,双方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9月26日解除劳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旷工处理.原因电话通知我回去上班,因有病在身,没有及时回去报到,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当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用书面通知本人,每月的工资也没有及时到位,也没有经过我本人的签字,现在公司一分钱也不赔偿,我没有办法,想请你帮帮我.我要在09年1月7号在劳动仲裁开庭,我现在没有办法

最佳回答

爱撒娇的发箍

落后的钢笔

2026-06-05 20:06:17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生病的事实,然后申请仲裁撤销公司的决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闪闪的学姐
    回复
    2026-06-05 20:06:17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生病的事实,然后申请仲裁撤销公司的决定。

  • 明亮的舞蹈
    回复
    2026-06-05 20:06:17

    建议聘请当地律师。

  • 微笑的紫菜
    回复
    2026-06-05 20:06:17

    建议直接携材料面询律师。

上一篇 法人与合伙的区别

下一篇 是否需要请律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