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案件被告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20:47 阅读:461
我想请教律师的是:我的儿子今年4岁了,在上幼儿园,在今年12月25日法院给我们发来了一个民事诉讼状,对方告我的儿子在今年7月1日下午,在上学时和另外两个学生(一个是我儿子的同学,今年4岁,另一个是我儿子的堂哥,今年12岁),把他的儿子(6岁)打了,对方说现在他的儿子右眼已经失明,说他们给儿子看病花了50000元,还要20几万的手术费,不过他给儿子去看病我们全不知情,他儿子的眼睛是什么情况,我们也不知情,而且在他儿子被打后,也没有和我们联系过,我们只是在12月25日,才知道事情,我们去学校询问情况,学校说没有这回事,而且学校也做了调查,情况是没有这个事,可是对方已经将我们告上法庭,法庭也受理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请那位律师百忙中为我解答一下,谢谢了!!!!!挺急的!!!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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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的画笔

神勇的老师

2026-04-04 19:20:47

不怕,对方需要证明究竟是谁打伤的,如果不是你们孩子打的,他也就证明不了了,这样你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所以,你自己还是先清楚是如何一回事,学校也要承担责任,所以学校的一些话也不能全信。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还单身的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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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20:47

    不怕,对方需要证明究竟是谁打伤的,如果不是你们孩子打的,他也就证明不了了,这样你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你自己还是先清楚是如何一回事,学校也要承担责任,所以学校的一些话也不能全信。

  • 会撒娇的海燕
    回复
    2026-04-04 19:20:47

    你好: 对方起诉需要证据证明,如果对方证明你儿子打人的证据不足,则法院会驳回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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