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劳动争议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5:14 阅读:3456
我是昆山一家外资企业员工,本月22日公司宣布公司经营困难,愿意支付补偿金与我们解除合同,我们公司80-90人左右,只留下4个主管与警卫。公司按工作一年赔一月的本年度平均工资,我们需上班至本月31日,公司支付1月1日至21日的基本薪作为代通知金。但我是去年6月11日入厂的,公司今年8月才为我办理保险,因此只交纳了4个月,使我无法申请失业保险。我去问相关主管,但他说是通知过我们办保险,但是我们自己不愿意办,与他们无关,说我们可以问劳动局。但我听说社保应该是公司必须为员工从入用时就办理的,是强制办理的,而且刚进公司时公司说因为我们工资低,为大家考虑,所以为大家在工作一年后续签合同时再办保险。请问公司的说法合理吗,我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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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羞的西牛

调皮的裙子

2026-04-02 20:15:14

社保是公司必须为员工从录用时就应办理的,公司的说法不合法,你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自由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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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14

    社保是公司必须为员工从录用时就应办理的,公司的说法不合法,你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贪玩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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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14

    进公司第一天就要缴纳社保的。提前解除合同要按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算的。你们不需要写辞职申请书的。

  • 昏睡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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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14

    公司的补偿还算合理。去劳动局投诉不需要手续,也不要交钱。

  • 畅快的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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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5:14

    补偿基本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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