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肇事方与车主耍赖不付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58:53 阅读:8926
晚5点10左右,我从单位下班,我横穿马路,被一辆公交车撞倒,被送医大一院进行抢救,后转院至大连五院。住院11天,抢救费是我付的,住院费是车主付的,现在我出院休息1个多月,交通队判五五责任,现正在与车主和司机谈赔偿问题,持续谈了近一个月,一直末谈拢,司机说仅付1000元的营养费,其余不管。

最佳回答

畅快的海燕

敏感的身影

2026-04-04 19:58:53

如果车主是挂靠在公交公司,并且公交公司收取管理费,则车主和公交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交警队调解不成你可以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称心的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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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58:53

    如果车主是挂靠在公交公司,并且公交公司收取管理费,则车主和公交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交警队调解不成你可以起诉。

  • 优美的美女
    回复
    2026-04-04 19:58:53

    你应得到全额赔偿,办不了,可以请我们帮你办理

  • 欢呼的煎蛋
    回复
    2026-04-04 19:58:53

    请交警调解,不成再起诉。

  • 舒适的毛巾
    回复
    2026-04-04 19:58:53

    找当地律师咨询 然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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