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肇事方与车主耍赖不付赔偿

司法 时间:2026-10-22 06:44:22 阅读:1151
晚5点10左右,我从单位下班,我横穿马路,被一辆公交车撞倒,被送医大一院进行抢救,后转院至大连五院。住院11天,抢救费是我付的,住院费是车主付的,现在我出院休息1个多月,交通队判五五责任,现正在与车主和司机谈赔偿问题,持续谈了近一个月,一直末谈拢,司机说仅付1000元的营养费,其余不管。

最佳回答

自觉的雪碧

重要的时光

2026-10-22 06:44:22

如果车主是挂靠在公交公司,并且公交公司收取管理费,则车主和公交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交警队调解不成你可以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傲娇的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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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06:44:22

    如果车主是挂靠在公交公司,并且公交公司收取管理费,则车主和公交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交警队调解不成你可以起诉。

  • 务实的芝麻
    回复
    2026-10-22 06:44:22

    你应得到全额赔偿,办不了,可以请我们帮你办理

  • 美丽的金针菇
    回复
    2026-10-22 06:44:22

    请交警调解,不成再起诉。

  • 自由的故事
    回复
    2026-10-22 06:44:22

    找当地律师咨询 然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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