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分配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48:15 阅读:2271
我妹30岁无工作,去年出车祸,已出院不时伴有癫痫,发病时不能自理,需有人看护(一直由我母亲看护)。今年经鉴定,评定4级伤残,获各项赔偿合计约27万多。我现在有已下几点疑问:1>以上赔偿款是我妹夫自己(未征求我们家的意见)经法院协商与肇事者达成的赔偿协议。也未有今后如果再产生医疗费用应该怎样解决。是不是达成上述协议就不能再起诉肇事者追加以后的费用了。2>现在我妹夫把赔偿所得款都已存在自己名下,请问这笔钱是不是应该存我妹的名字。如果我妹夫说把钱借出去了或炒股赔了,再或者说挥霍没有了。将来我妹怎么办。3>如果将来我妹有不测(死亡)我们家人将来该怎么办。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现在怀疑我妹夫有转移财产的嫌疑)4>如果提出要离婚,请问能离吗?财产怎样分割(还有价值20万房屋一处)?赔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能分吗?还有一8岁孩子怎么办?

最佳回答

不安的煎饼

勤奋的店员

2026-04-02 17:48:15

1、一般不能 2、不用 3、只能继承 4、是否离婚 由你妹妹自己决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成就的黄蜂
    回复
    2026-04-02 17:48:15

    1、一般不能2、不用3、只能继承4、是否离婚 由你妹妹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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