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的附条件赠与可以撤消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30:31 阅读:9898
母亲早逝,有三个儿子,父亲将房产赠与三子,并办完房产过户手续(目前此房价值20万元),给二子5000元,在将房产过户给三子时约定(口头约定):父亲在三子家居住,三子给大儿子5000元(当时没有钱,打了个欠条)。现在父亲不小心摔伤,需要治疗费用2万元,大儿子夫妻双双下岗无能力支付,二儿子需要供养女儿读大学只能负担2千元,三儿子说拿不出来钱。此时,父亲可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得到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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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动的日记本

懦弱的音响

2026-04-02 17:30:31

囗头约定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可以有效,否则是无效的。无效的情况下父亲的医药费应由三子平均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开朗的黑米
    回复
    2026-04-02 17:30:31

    囗头约定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可以有效,否则是无效的。无效的情况下父亲的医药费应由三子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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