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别人但当事人不在

司法 时间:2026-06-06 06:28:50 阅读:9648
2008.8.22日上午我借同事潘某SONY摄象机用于工作拍摄,由于没电,去借电池充电,后潘某不在,我将SONY摄象机与电池放到潘某办公桌抽屉。第二天早会后与潘某讲我把摄象机放在他的办公桌抽屉。他答应我知道了。 2008.10.16日,潘某找我说摄象机没有亲手交到他手上,负一半责任。当时事情不了了之 年底公司固定资产盘点,他叫我赔一半的钱,我不知道我是否负责?

最佳回答

老实的小馒头

成就的航空

2026-06-06 06:28:50

具体细节不清,建议说详细些。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还单身的电话
    回复
    2026-06-06 06:28:50

    具体细节不清,建议说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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