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租贷合同毁约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30:10 阅读:2099
11月10号,我弟弟妹妹别人签了一份合同。(我长期在外地,父母不在了。) 前几天回到家里我才看到,觉得是对方吭人。因为是熟人介绍来签约的,我弟弟妹妹也不懂这些,我现在跟对方协商更改里面的部分内容(一共签了三次,第一次因为签字人的关系,更换签字人签了第二份,然后因为对方突然对其中的条款不同意,又让我家里按照他的重签了一份,因为我家里人不懂其中的意思,所以就傻傻的签了,现在我和他们协商重签,内容同第一份合同),但对方却不同意。如果我要收回这个门面,对方装修了房子。我应该赔偿多少钱?怎么计算?合同里没有相关条款。对方要我双倍赔偿,有这个规定吗?他说他的损失该以什么标准计算?

最佳回答

凶狠的野狼

愉快的柜子

2026-04-02 17:30:10

这位朋友:鉴于事情的复杂性,建议你带上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律师,这样才能给你一个精确的回复,以便最大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大胆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4-02 17:30:10

    这位朋友:鉴于事情的复杂性,建议你带上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律师,这样才能给你一个精确的回复,以便最大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 碧蓝的小刺猬
    回复
    2026-04-02 17:30:10

    鉴于事情的复杂性,建议你带上相关的材料当面咨询律

  • 快乐的豆芽
    回复
    2026-04-02 17:30:1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上一篇 我和同事吵架了

下一篇 关于金融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