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便按女方的要求付了三万块钱的彩礼,是否构成了骗婚和诈骗

司法 时间:2026-06-06 00:44:43 阅读:7181
我弟与一女孩认识已一年有佘,一开始交往那女孩就住进我家,二人感情表面上看还可以,在今年的五月二人未经双方父母的同意领取了结婚证。因为二人相处的时间不短了,我家人便想成全他们的这桩婚事,便按女方的要求付了三万块钱的彩礼,等一切办妥后(请柬和喜糖全部发出、酒席也已定)女方说要回家发喜糖,便让她回家了,却不曾想到这一回却没有再回来了,(女方是邻县的)过去找她们家却被迫要求再付三万块钱才愿意回来,我父母觉得当时已约定好的,现在什么都已定了却又要求这样,这是否构成了骗婚和诈骗?我父母付的三万块钱的彩礼钱是否能要求要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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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的电源

动听的硬币

2026-06-06 00:44:43

如果未在一起生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默默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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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0:44:43

    如果未在一起生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 优美的流沙
    回复
    2026-06-06 00:44:43

    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退还3万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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