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到底应该在哪里做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59:07 阅读:8773
你好;工伤鉴定是在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区申请工伤鉴定,还是在受伤地点所在区申请工伤鉴定,因为我们物业公司的注册地在新城区,但是我们小区在莲湖区,发生伤害事故的地点就在莲湖区,但是两个区都说不属于他们管辖区域,新城区说发生地点在莲湖区,应该在莲湖区做鉴定,莲湖区却说物业公司的注册地在新城区,应该在新城区做鉴定,那我们到底应该在那里做鉴定。我们有什么办法吗?国家有这方面的法律文件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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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的鞋子

笨笨的刺猬

2026-04-02 19:59:07

应当在用人单位所在的区鉴定,即新城区。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寂寞的心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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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59:07

    应当在用人单位所在的区鉴定,即新城区。

  • 故意的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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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59:07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这个规定,应该在单位所在地(注册地)的新城区鉴定。如果新城区不给鉴定,要求他们出具不给鉴定的文字材料,然后提起行政诉讼,告新城区行政不作为。

  • 无辜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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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59:07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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