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强推数字电视信号,只保留六个台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36:46 阅读:6504
我们这里在改数字电视信号,广电强制用户更改,否则只保留六个台的模拟信号。我交初装费时也没有签任何协议或合同,只给了个本。收视费已预交至09年5月20日。广电公司一直提供30余套模拟信号服务,至08年12月7日,节目就缩减为6套模拟信号。次日 上午我找到其用户监督部,负责人讲要我改数字信号,否则只提供6套节目。我没有接受,并且告知他们单方变更服务项目是要承担责任的,对方回答说上面有规定,不恢复30余套模拟信号,也不退钱,你们起诉、找消协随便。我便将其投诉至消协,而对方拒绝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0号)《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明确规定,广电公司已经明显违反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工商局的回答是,他们有政府的文件,要改数字信号。我查阅了一下,没有哪条规定用户一定得该数字信号,只说明不改就只保留六个台。请问:他们那所谓的文件,是否就不受《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消法》的约束,我该如何要求工商部门执行《消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最佳回答

单纯的音响

稳重的嚓茶

2026-04-04 20:36:46

不太好说,这涉及政策问题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和谐的帅哥
    回复
    2026-04-04 20:36:46

    不太好说,这涉及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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