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营财产的分割

司法 时间:2026-06-06 04:41:12 阅读:7177
结婚之前丈夫就再经营百货,自我结婚两年来,同丈夫一起经营,收益除开销外,又投入经营,婆婆从没插入经营,但营业执照写的始终是婆婆的名字,营业执照已过期。现在离婚,在法庭上我有权要求分割这里的财产吗?有法律依据吗?按什么比例分配?我与婆婆未分家。请各位专业侓师近快给我回复。

最佳回答

忧伤的小兔子

包容的电脑

2026-06-06 04:41:12

虽然名义写的是您婆婆的名字,但实际是您们二人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您有权利分割一半走!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现实的耳机
    回复
    2026-06-06 04:41:12

    虽然名义写的是您婆婆的名字,但实际是您们二人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您有权利分割一半走!

  • 敏感的中心
    回复
    2026-06-06 04:41:12

    你有权分割,比例要根据评估,即婚后经营的收入情况而定,你与你婆婆未分家也不影响。

  • 搞怪的楼房
    回复
    2026-06-06 04:41:12

    您有权利分割一半走!

上一篇 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权的行使遇到的问题

下一篇 这些债务为什么和我妈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