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因医疗事故导致伤害,应该如何进行诉讼和计定赔偿的多少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41:37 阅读:6869
您好,本人母亲(下面简称病人)因眩晕,于2008年11月15日进入西电医院神经内三科接受住院治疗,并于2008年12月4日出院!在住院期间,家属配合医生对病人进行各项检查以确定何种原因引起眩晕,在检查结果分析完毕的情况下,医生没有明确告知家属引起眩晕的原因,及如何用药,仅仅告诉家属观察综合治疗。入院治疗10天左右,未使病人病情得到有效缓解,且由于治疗不当,导致病人于11月30日早上发生惊厥,抽筋等症状,并在事先知道病人对于药物苯巴比妥钠(鲁米那)(以下简称鲁米那针剂)过敏的情况下,给予病人鲁米那针剂用于治疗惊厥,从而导致病人手脚过敏,发红,瘙痒,起泡,脱皮等一系列症状的发生。医院自30日起至出院停止了对病人一切关于眩晕的治疗,改为因使用药物不当引起的过敏反应的治疗。且在此事实发生后,病人手脚疼痛难忍,瘙痒不止的情况下,未给予家属合理解释,并在30日日清单中已出现过鲁米那针剂的事实下,家属询问医院为何使用鲁米那针剂,医院却矢口否认未对病人使用鲁米那针剂!但却不能给与家属合理解释,为何病人会产生惊厥,及何种药物引起病人的过敏反应。那我应该如何进行诉讼,诉讼要找哪个部门呢?怎样定赔偿金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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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的心锁

懦弱的火

2026-04-06 18:41:37

患者对苯巴比妥钠过敏,医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使用,有明显的过错,并给病人造成了新的损伤。医院应该对此赔偿。但是否定为医疗事故还不能确定。原因是损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建议协商解决为好。诉讼能胜,但成本大,赔偿的数额也很有限。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兴奋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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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37

    患者对苯巴比妥钠过敏,医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使用,有明显的过错,并给病人造成了新的损伤。医院应该对此赔偿。但是否定为医疗事故还不能确定。原因是损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建议协商解决为好。诉讼能胜,但成本大,赔偿的数额也很有限。

  • 安详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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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37

    患者对苯巴比妥钠过敏,医院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使用,有明显的过错,并给病人造成了新的损伤。医院应该对此赔偿。但是否定为医疗事故还不能确定。原因是损害后果不是很严重。建议协商解决为好。诉讼能胜,但成本大,赔偿的数额也很有限。

  • 俭朴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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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37

    在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委托法院向西安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鉴定为医疗事故,那么院方应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的根据相关证据细算。

  • 冷艳的黄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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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41:37

    对于医疗事故争议,一般通过协商、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或法院诉讼三种途径解决。但对此事我也支持江大律师的意见,因为人身损害程度轻,不宜直接提起诉讼。建议先复印封存相关医疗文书。赔偿金额要根据病人目前损害程度、医院责任大小、当地经济水平等具体因素才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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