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赔偿了后能否再追究个人的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10:56 阅读:7509
因互殴,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但是在互殴中,我已经受伤,有三根肋骨受折断,但是主摄医生却在诊断报告中签署胸部正常,未有骨折。为此我上访,最后与公安局签了补偿协议,赔偿我八万元。现在,我是否能追究那个医院和医生的责任。我应该怎么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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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的白开水

坚强的哑铃

2026-04-02 18:10:56

是公安局给你行政(国家)赔偿了还是别的什么补偿?如果确实存在医疗责任,医院和医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大意的季节
    回复
    2026-04-02 18:10:56

    是公安局给你行政(国家)赔偿了还是别的什么补偿?如果确实存在医疗责任,医院和医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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