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省局级单位下发的关于人事文件,有多大效力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56:44 阅读:9437
我们单位每年都要有几个人进入省里的事业编制(简称省编),我门单位的省主管机关在2003年下发一个文件,对新进省编的人员做出了明确规定,按照省里的文件我完全符合条件,但是我并没有进入省编。前几天我去省里的主管部门信访,有关人员给的答复是:“2003年下发的文件可操作性不强,我门现在不执行这个文件,以基层实际情况为准。”请问省局级单位下发的关于人事文件,有多大效力。不执行可以吗?如果应按文件执行,我们该怎么办?应走哪些上访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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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慧的芝麻

犹豫的羊

2026-06-05 17:56:44

如文件没有作废,应仍有效,应当执行。你可以再向监察部门反映一下。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笨笨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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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7:56:44

    如文件没有作废,应仍有效,应当执行。你可以再向监察部门反映一下。

  • 暴躁的楼房
    回复
    2026-06-05 17:56:44

    去上一层机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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