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可以告贾某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29:26 阅读:7763
1994年3月10日,一妇女李某在双流认识了贾某,贾某以帮李某找工作为由,把李某骗到家中。二天后带到山东卖给了张某。由于李某不懂法,一直没报案,一心只想着回家,其间写过信回家,但家中从收收到过。直到2008年四川大地震,山东人才起了好心,7月帮李某寄了信回家,这才有了联系,11月四川家人去把李某接回家中,一回来就去双流报案,派出所以时间过得太久为由不以立案,并说要与打拐办商讨后再回复。一个多月过去了,没有消息。打电话去问派出所说打拐办没有表态,让再等!打电话问打拐办,打拐办说不知道有这回事,问清后也说(立案)这个事要等。他们要调察。我很不明白,都不给立案,又怎么调察呢!

最佳回答

高贵的香氛

愤怒的斑马

2026-04-04 21:29:26

应当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控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柔弱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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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29:26

    应当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控诉

  • 开心的蓝天
    回复
    2026-04-04 21:29:26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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