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37:08 阅读:366
1988年我三叔通过我母亲以2000元购买了我大舅的房子(实际价格应在5000左右)。购买前大舅把房子借由母亲居住,够买房子的2000元由当年母亲交由大舅(有凭据)。大舅与母亲只是由口头协定双方同意转让房子,并直接由母亲去派出所改的户主,并没有相关合同。2008年大舅病重,向母亲索要房子转让赔款,大舅妈称房子是结婚后所得应属于他二人共同财产,房子转让并未获得二人同时同意,所以未生效。现原房子已经拆迁,大舅让把拆迁后的房子现三叔住的房子改为他的名字。要不然就向我母亲所要60000万元的赔款。 当年的交易是否为合法交易? 我母亲是否应赔偿?如若赔款应付多少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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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的大碗

稳重的夏天

2026-04-04 20:37:08

  当年交易如果没有经你大舅妈同意应为无效,但如果有证据表明你大舅妈知道并未表示反对,则交易视为其同意,应为有效。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大气的龙猫
    回复
    2026-04-04 20:37:08

      当年交易如果没有经你大舅妈同意应为无效,但如果有证据表明你大舅妈知道并未表示反对,则交易视为其同意,应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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