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高压线架空过低触电身亡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51:57 阅读:3779
2008/6/24的中午,我可怜的弟弟在去我家附近的水库钓鱼途中,不慎将鱼杆碰到10KV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年仅17岁。出事地点为我们村的一条重要交通要道,是我们村民活动频繁的地段(那里还有我们村的饮用水井),高压线距离地面仅5.8m,距离最近的住户不足10m,距离水井不足5m。 酿成如此悲剧,相信电力局难辞其咎,可是电力局还一直厚颜百般推卸责任,不肯赔偿。无耐之下我们将电力局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下判决书,判决电力局赔偿人民币52000元。可是他们还是不肯赔偿,他们已提出上诉,此案交中级法院审理。 求助各位律师: 1、10KV的高压线国家规定距地面和房屋的距离是多少? 2、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3、电力局上诉出事点不是在生活区,请问生活区的概念是什么? 4、对于此案我们提供什么对我们比较有利?在此谢谢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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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的舞蹈

彩色的羊

2026-04-04 19:51:57

从高压线距住户和距水井的距离来看,不在生活区的辩解是无力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鳗鱼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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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51:57

    从高压线距住户和距水井的距离来看,不在生活区的辩解是无力的。

  • 懵懂的水蜜桃
    回复
    2026-04-04 19:51:57

    赔偿金额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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