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去维护作为一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21:52 阅读:1114
在酒吧跟朋友喝酒时被不明身份者用酒瓶击打头部致伤,当时朋友没发现我出事,而我在受伤之后被酒吧服务员抬出酒吧,在我被抬出酒吧送往医院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无人报案!我在医院清醒过来已是第二天早上6点50,我随即报了案.随后我去接警派出所做了笔录!派出所方面让我回去等消息,我一等就是6天,没有任何的消息!之后我亲自去了派出所询问,有关民警告诉我说是他们去调查了,没有找到行凶者!相关事宜让我去找酒吧负责人沟通,并告诉我酒吧负责人的电话.但我在跟酒吧负责人谈到有关责任的时候,酒吧负责人却称他们并不知道此事,并让我出具事发之时我在他们酒吧消费的证据!当晚除了我的朋友能够证明我事发之时的确是在酒吧,但当时他们并没有发现我出事,他们知道我出事的时候我已在医院.我还记得是120把我从酒吧外送到医院的!他还让我出具消费凭证,我这边出具不了,因为当晚是我朋友请客,是我朋友那边买的单,而我朋友告诉我说,当时他们消费时并没有收到酒吧方给的消费凭证!向我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含糊的冬天

欣慰的樱桃

2026-04-06 20:21:52

你好!关键是能否证明是在酒吧的范围内受伤的,有没有在酒吧消费并不重要,你朋友应该能够证明你当时人在酒吧,而酒吧曾发生打架的事也是可以查清的,所以应当推定你是在酒吧受伤的。并非付了钱的才是消费者,你进去准备消费或者接受别人的宴请等都是消费者,退一步说,即使不能算消费者,酒吧仍然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其未尽到义务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只是前者是基于合同关系,后者是根据侵权法。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俏皮的黄蜂
    回复
    2026-04-06 20:21:52

    你好!关键是能否证明是在酒吧的范围内受伤的,有没有在酒吧消费并不重要,你朋友应该能够证明你当时人在酒吧,而酒吧曾发生打架的事也是可以查清的,所以应当推定你是在酒吧受伤的。并非付了钱的才是消费者,你进去准备消费或者接受别人的宴请等都是消费者,退一步说,即使不能算消费者,酒吧仍然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其未尽到义务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只是前者是基于合同关系,后者是根据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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