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是否计入强制险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21:24 阅读:2662
我遇到一个案件: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所有费用是20万元,肇事车既投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5万元),又投了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险)(责任限额为30万元). 如果将能将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险)计入《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强制保险,那么受害人的损失20万元就在保险责任限额35万元内,这就可以只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如果不能将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业险)计入《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强制保险,那么受害人的损失20万元就在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外,这就要将保险公司、驾驶员、车主一同作为被告。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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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的向日葵

苗条的铃铛

2026-04-02 19:21:24

你好!你说的第三者责任险俗称商业三责险,在道交法出台后,强制险条例公布前,各地法院曾经普遍将其视为交强险,但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商业三责险不属于道交法76条规定的强制保险。你应该将保险公司、车主、驾驶员作为共同被告,是否可以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对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各地法院的作法不同,就我所知安徽是可以的,浙江是不可以的,江苏是部分地区可以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善良的太阳
    回复
    2026-04-02 19:21:24

    你好!你说的第三者责任险俗称商业三责险,在道交法出台后,强制险条例公布前,各地法院曾经普遍将其视为交强险,但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商业三责险不属于道交法76条规定的强制保险。你应该将保险公司、车主、驾驶员作为共同被告,是否可以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对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各地法院的作法不同,就我所知安徽是可以的,浙江是不可以的,江苏是部分地区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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