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离婚的困惑

司法 时间:2026-06-05 20:09:27 阅读:1881
我是个离异的女人,在10月份又结婚了。但是再婚过的日子并不好,他有三个孩子,是做生意的,我在事业单位,现在要离婚了。正在商量中。他的房子他前妻住着,我和他没有房子,我想买一套房子,如果在我们离婚前我买了,算不算公共财产?他会和我争吗? 他的房子抵押贷款了,因为我有正式工作,是我和他签的字才能贷的款。将来他如果还不了,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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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弱的银耳汤

精明的手套

2026-06-05 20:09:27

当然,你最好离婚再买。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殷勤的小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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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0:09:27

    当然,你最好离婚再买。

  • 无奈的仙人掌
    回复
    2026-06-05 20:09:27

    如果你婚内购房,有很大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关于贷款,因为你担保,所以对方还不了,你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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