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21:03 阅读:1383
你好,我是孩子10岁时离婚,离婚已九年,当时其父亲工资700元。离婚判决是:孩子的生活费是以其父亲工资的25%支付,每月抚养费175元,抚养至孩子能自立为止。自离婚至今其父的工资从700元长到3000多元,从来没给孩子多付一分钱。当孩子满18岁时,其父便停止了孩子抚养费的支付。现在孩子还在上学,根本没自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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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日记本

冷傲的嚓茶

2026-04-02 19:21:03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其父亲再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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