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摩托车总经销商签定了县代理后(有交押金5000),12月15日,总经销商要毁约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50:47 阅读:6875
11月20日,与摩托车总经销商签定了县代理后(有交押金5000),12月15日,还未拿货,但我已经租好门面.原来签合同说6万块经营费就可以,现总经销要求要我拿30万来经销.总经销商要毁约,请问,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壮观的翅膀

文静的花生

2026-04-02 16:50:47

(1)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劳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2)如果没有签定合同,需要其他证据证明,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QQ:1041053968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紧张的糖豆
    回复
    2026-04-02 16:50:47

    (1)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劳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2)如果没有签定合同,需要其他证据证明,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若有疑问,欢迎进一步联系,QQ:1041053968

  • 粗犷的牛排
    回复
    2026-04-02 16:50:47

    如双方已签订了代理合同,按代理合同约定,对方应属违约,应返还押金,赔偿因此你所造成的损失。

  • 隐形的歌曲
    回复
    2026-04-02 16:50:47

    如你所述,对方明显违约,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并赔偿损失。

  • 迅速的小海豚
    回复
    2026-04-02 16:50:47

    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 默默的茉莉
    回复
    2026-04-02 16:50:47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退还押金。

上一篇 那经理这样拖我们我们可怎么办呢

下一篇 关于电信对待联通转职员工问题打官司胜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