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是06年6月30号前交房,9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证,能不能在这1%的基础上以延误我房子买卖2年为由

司法 时间:2026-06-06 01:11:40 阅读:5956
我于06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是06年6月30号前交房,9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证,到目前为止,交房是按时的,但房产证到现在还没办,合同上约定是房产商如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则赔偿我总价的1%.现在我能不能在这1%的基础上以延误我房子买卖2年为由,要求更多的赔偿

最佳回答

俭朴的诺言

柔弱的云朵

2026-06-06 01:11:40

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城市猎房 》第1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简单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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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1:11:40

    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城市猎房 》第1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正直的砖头
    回复
    2026-06-06 01:11:40

    如有约定,应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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