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运走欠债人的设备是否构成盗窃罪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54:45 阅读:9688
我与张某杨某合伙搞工程,07元月,杨某将股份转给我,我给她30万元分期付款的欠条。我们以前有一台合伙反铲只付款了30万元,还欠16万元约定07年3月底前付清。07年2月杨某趁我回家之机偷偷将这台反铲运走,并将佘款付清,。请问杨某构成盗窃罪吗?

最佳回答

开心的薯片

舒适的机器猫

2026-04-06 17:54:45

属于合伙纠纷,不属于盗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杨返还反铲的款项,并进行结算。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瘦瘦的羊
    回复
    2026-04-06 17:54:45

    属于合伙纠纷,不属于盗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杨返还反铲的款项,并进行结算。

  • 俏皮的月亮
    回复
    2026-04-06 17:54:45

    这种情况不构成盗窃罪,但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那一半的费用。

上一篇 怎么样才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财产

下一篇 商业犯罪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