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场安全科出具的火灾事故报告是否有法律效力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00:09 阅读:1356
问:今年5月我表弟与邻居治安员都凉棚着火然烧,双方损失了几仟元。邻居治安员未向当地市公安局消防科报告,而是向团安全科报告,团安全科及派出所作出火灾事故报告,表弟不服,邻居治安员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以团安全科作出的火灾事故报告为依据,团安全科、派出所作出的火灾事故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吗?法律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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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20:00:09

对团安全科及派出所作出火灾事故报告不服,应在有效期内提出异议要求上级部门重新认定。如果在有效期内未提出异议,说明你弟认可。退一步,对团安全科及派出所作出火灾事故报告不认可,法庭开庭前你弟弟也应当向法院表明态度,要求重新认定。现在法院案件已审完,再提出异议,已很被动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专一的花生
    回复
    2026-04-06 20:00:09

    对团安全科及派出所作出火灾事故报告不服,应在有效期内提出异议要求上级部门重新认定。如果在有效期内未提出异议,说明你弟认可。退一步,对团安全科及派出所作出火灾事故报告不认可,法庭开庭前你弟弟也应当向法院表明态度,要求重新认定。现在法院案件已审完,再提出异议,已很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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