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要回我的钱,还能起诉吗

司法 时间:2026-04-07 05:42:01 阅读:557
您好,律师。我与男朋友在北京经同学介绍认识,我与他交往期间,他先后几次以父亲生病为由向我借钱,最后一次写了借条,把前面借款都写进了借条,借条是在2006年8月25写的,约定2007年1月之前还清。后来他就失踪了,我找他家(他是天津人),他和他家人提出和我分手,并说现在没钱不还。后来他们就躲起来了,今年我找到他的电话与他多次联系要求还款,在我多次催要下到现在为止一共还给我一点。请问律师,1,我要是不起诉,他不还款法律是不是就不能约束他了,2,要是我现在起诉还可以吗?3,他当时在北京工作,(他现在在天津)我能在北京起诉吗?要是可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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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戒指

爱笑的导师

2026-04-07 05:42:01

1、你不起诉就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了,到时候法律都帮不了你要钱了 2、普通诉讼时效是2年,从还款截止日期算起,你的情况还有可能就是产生时效中断的情况,关键是他还款的时候你打了收条没有,以及他承诺还款有没有书面文件。 3、你必须在他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提供的材料不多,只需写份起诉书,交上你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借条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想人陪的唇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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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5:42:01

    1、你不起诉就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了,到时候法律都帮不了你要钱了2、普通诉讼时效是2年,从还款截止日期算起,你的情况还有可能就是产生时效中断的情况,关键是他还款的时候你打了收条没有,以及他承诺还款有没有书面文件。3、你必须在他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提供的材料不多,只需写份起诉书,交上你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借条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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