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利从何是算起被侵害

司法 时间:2026-04-02 21:00:23 阅读:3240
我因06年4月因公出诊,无证驾驶摩托车,摔倒而致左肱骨骨折,并行两次手术治疗,现未痊愈,个人多次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单位在两年内没有申报工伤认定。而在两年后以无证驾驶为由不行工伤认定的通知 请问,我的权利是否从单位不行工伤认定的通知之日算起,我的权利被侵害。我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承担民事责任吗?或以人身伤害为由主张单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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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白云

着急的台灯

2026-04-02 21:00:23

你的权利应从负伤之日起算,可以向单位主张权利。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执着的咖啡豆
    回复
    2026-04-02 21:00:23

    你的权利应从负伤之日起算,可以向单位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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