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份合同与劳动协议是否都有效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28:34 阅读:7222
06年我到一家公司,公司与我订了一份合同,上面写的月工资1600,作为交保险的基数,到劳动保障所办理了保险手续,另外又与我订了一份劳动协议,协议约定我的期限为5年,年收入不低于5万,如一方要解除协议需提前1月提出,并付违约金4000,并约定了我的工作岗位,现在因为金融危机,单位效益不好,将我转到另一相关岗位,并且年收入也少了。请问这份合同与劳动协议是否都有效?都适用还是以哪份为主?单位降我的工资,本身违约在先,如果我现在辞职,是否要付违约金?我是否能按协议要求公司补足每年5万的收入?谢谢律师能逐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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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的香氛

机灵的果汁

2026-04-06 21:28:34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您的问题回答入下: 首先:我认为两份协议都是有效的,只不过后一份协议的薪金条款对前一份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所以该条款应当以后一份为准。 其次:单位如果没有和你协商一致单方面降薪,那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被拖欠的薪金,同时要求其支付因为拖欠工资而因支付的拖欠工资部份25%的经济补偿金。 再次:你现在不应主动提出辞职,如果这样的话可能对你的相关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失,你可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有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 无锡虞晓锋律师 13606178717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娇气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4-06 21:28:34

    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您的问题回答入下:首先:我认为两份协议都是有效的,只不过后一份协议的薪金条款对前一份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所以该条款应当以后一份为准。其次:单位如果没有和你协商一致单方面降薪,那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被拖欠的薪金,同时要求其支付因为拖欠工资而因支付的拖欠工资部份25%的经济补偿金。再次:你现在不应主动提出辞职,如果这样的话可能对你的相关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失,你可以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有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 无锡虞晓锋律师 1360617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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