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分手,我能拿到补偿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19:00:45 阅读:5038
律师您好: 20岁那年,他家里很积极的提出结婚,更可恨的是他妈还不要我告诉我家人,他比我大3岁,当时因为我觉得自己还小,所以没有同意,直到三个月以后,我发现我怀孕了,怀孕是21岁了,由于考虑到孩子以后的户口,所以我提出了结婚,但他家里态度很冷,极度反对我们结婚,而且还要我先把孩子生下来,说他们那里怀孕结婚是要罚款的,特别麻烦,还不要我告诉家人我要生孩子的事情,说怕我家里不同意,当时我信已为真了,到孩子出生后,他家人也不来照顾我,我还是刮腹产,自己都不能自理,没有办法,我叫他妈把孩子直接带走了,孩子出生后,他们对我态度很恶劣,真的无法忍受。而且我跟他也不合,而且他及他家人都是无法通理的,他说要是我走了他会不惜代价找到我,还说不会让我好过的,我提出分手他也不同意,请问如果我跟他分开一两年了,是不是就代表我跟他之前无条件的结束了?未婚有了孩子比结婚证还有效吗?如果分的话,孩子给他,除了孩子的抚养费承担,还需要什么吗?那我付出了几年我能拿到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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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的口红

高大的巨人

2026-04-06 19:00:45

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暴躁的便当
    回复
    2026-04-06 19:00:45

    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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