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他还钱,我让他打借条,既然没有股东名册,能不能算是一个借给他个人的证据

司法 时间:2026-04-06 22:23:38 阅读:7841
06年我的小叔子开公司借了我们5万元,当时也没好意思让他打欠条。我怕今后说不清就在帮他做帐时在“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户注明了我丈夫的名字和5万元。 07年我丈夫去世,我让他还钱,他以我丈夫是股东,现公司亏损为由拒绝还钱。我让他打借条,他却写成今收到(我丈夫名字)入股款5万元,落款是他个人的名字。也没盖公司章,也没说明是他公司收到的款项。 后来经查询发现在他公司的工商登记上注明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是他和他岳父。既然没有股东名册,我们也没参与公司经营,也没分过红,我不知道这款项怎样才能证明是算借给他个人。前几天我让他还钱,他说有钱会还给我。他既然说还钱,这能不能算是一个借给他个人的证据。前面所述事项能不能算是一个借给他个人的证据。

最佳回答

飘逸的小蝴蝶

欢喜的绿草

2026-04-06 22:23:38

可以要求其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我联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英俊的老师
    回复
    2026-04-06 22:23:38

    可以要求其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我联系。

  • 外向的导师
    回复
    2026-04-06 22:23:38

    应当属于个人借款,要求其依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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