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协议,离职是否算违约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5:38 阅读:3963
我因未毕业所以只能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工作协议,但协议里面没有提及工作时间和待遇问题。现在公司前几个月只发给我们三四百的生活补贴,而且每天工作都在十个到十六个小时之间。我现在不想在那工作了,如果我离职用不用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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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的鱼

健壮的月亮

2026-04-02 17:05:38

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申请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愤怒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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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38

    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可申请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

  • 清脆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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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38

    不需缴纳违约金,公司的行为违法,可要求补发工资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 故意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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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38

    你好!单位行为违法,你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该劳动合同。

  • 激昂的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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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38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加班每月总计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你不用支付违约金,而且在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还要给你支付赔偿金。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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