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始终拖下去不办理的话,后果如何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51:52 阅读:8731
我是吉林**公司的一名员工,1994年入厂开始参加工作,至2008年10月8日,由于工作压力大,我于2008年10月8日正式提出辞职(原来的合同没有到期,但是咨询人力资源部后不需缴纳违约金),经过1个月的工作交接后开始办理各项手续,由于本人住的是单位住房(没有房改)所以需要将公房上交,但是本年度供热费没有交。公司要求我将本年度供热费缴纳,但是办理手续时还没有到供暖期(但是办理单户停热已经截止),所以我开始并不想交,但是不交也不能正常办理手续,因此我计划交供热费后住到明年停热(老婆孩子还在吉林)先不办理人事关系。其他的手续都已经办理(签字)结束,但是最终没有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2008年11月末我到外地工作,但是最近单位给我发挂号信通知我按旷工10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催促我要尽快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我在公司有4000元的抵押金,但是4年的供热费单位始终没有给报销(大概是1-1.2万元)。

最佳回答

搞怪的龙猫

失眠的芒果

2026-04-04 19:51:52

从您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到单位同意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个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开始,您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了。剩下的后续手续只不过是合同解除后的后续程序性问题。 如果您不回去办理最后的所谓手续并不会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您可以不用理会单位的辞退通知。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个性的芹菜
    回复
    2026-04-04 19:51:52

    从您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到单位同意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个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开始,您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了。剩下的后续手续只不过是合同解除后的后续程序性问题。 如果您不回去办理最后的所谓手续并不会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您可以不用理会单位的辞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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