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宾馆就没有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51:12 阅读:8449
我于2008年11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入住乌兰察布盟宾馆,中午吃过饭,在下午2点左右我回到房间休息,在下午2:00--3:00休息期间,我随身带的笔记本电脑丢失了。快到3点的时侯,当我用电脑的时侯发现不在了。我就找宾馆的保安,保安立即带我到了他们的监控室,从监控中发现在下午2:25-2:27之间,有一人从外面走进来,进了我的房间,出门时背走了笔记本电脑。监控只有远距离的镜头,看不清人的模样,没有近距离的,宾馆保安说近距离的镜头当时正好死机了,没有拍到。后来我拨了110报了案,乌兰察布市邢警队二中队出的现场,至今没有抓到案犯。我找宾馆的负责人,宾馆的负责人不管,说没有他们责任。我的电脑是去年国庆节花16000元买的,请问宾馆就没有责任吗?请问我如何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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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镜子

复杂的大白

2026-04-02 17:51:12

宾馆有责任。你入住,与宾馆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宾馆有义务保证客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你可以与宾馆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不能解决,可起诉宾馆进行财产损失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害羞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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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1:12

    宾馆有责任。你入住,与宾馆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宾馆有义务保证客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你可以与宾馆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不能解决,可起诉宾馆进行财产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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