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为何刑事部分不能立案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21:36 阅读:1194
我上次说到的我为了维护学校的治安被校外两父子打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教那两父子就外逃了,两年多了没回过家,法院终止审理以后,民庭的杨庭长以材料太久为由要求我撤诉,说现在已经终止审理,待其父子回家在行向法院提起控诉就行。我撤诉后两个月,那两父子回家了,我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立案庭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我跑了多次法院,立案都不予立案。上星期我又不材料递上去,今天去了一趟立案庭,立案庭庭长说:“因为法院终止审理了,说明案子还没完,我不能撤诉,而现今只能受理民事部分的案子,而刑事部分的案子不予受理。我叫庭长给予一份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但是他不给,他只说是和分管的院长商量过的,叫我去找分管院长。我去找拉,但是分管院长不在,谁能帮我解决一下,请问一下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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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心的秋天

苗条的果汁

2026-04-02 20:21:36

应该是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该案移送到法院以后,你们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所以现在就是要公安局立案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俏皮的刺猬
    回复
    2026-04-02 20:21:36

    应该是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该案移送到法院以后,你们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所以现在就是要公安局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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