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质量问题,三千多的窗台灶台以透光石有质量问题为由拒付

司法 时间:2026-08-23 08:45:35 阅读:9611
我从事人造石加工。 客户于08年11月份订购了透光石和窗台灶台两种产品。透光石部分(1/3)有质量问题,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窗台灶台已经安装完毕,无质量问题,价值人民币三千多。顾客付订金一万,三千多的窗台灶台以透光石有质量问题为由拒付。透光石厂家同意给有质量问题的板子换,客户不同意。 请问:我可否追讨那三千多元的尾款。

最佳回答

悦耳的季节

义气的缘分

2026-08-23 08:45:35

你有权向其追讨3000元的款项。 客户不退换的行为的是对应视为对合同交付标的物的默认。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腼腆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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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35

    你有权向其追讨3000元的款项。客户不退换的行为的是对应视为对合同交付标的物的默认。

  • 饱满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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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35

    可以追讨

  • 花痴的服饰
    回复
    2026-08-23 08:45:35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此款,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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