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问AB现在(2008年)能否起诉继承其母亲D的遗产

司法 时间:2026-06-05 19:48:19 阅读:3183
AB兄弟二人,父亲C 母亲D ,D于1983年去世,D去世后C于1984年又和E结婚,婚后生有一女F。C于2001年去世。 CD婚姻存续期间有正房一处50平米,CE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建厢房5间80平米,此130平米的房院一直由EF管理使用。请问,请问AB现在(2008年)能否起诉继承其母亲D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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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勇的御姐

阳光的钻石

2026-06-05 19:48:19

ab继承继母E的遗产前提,必须形成抚养关系,D死亡后原来的50平方就已经发生继承了,即先分一半给C后余下的由ABC平均分割。5间80平方米,想分一半给D后余下的由CF平均继承(前提,AB没有抚养关系),后ABF在继承C已经继承的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有魅力的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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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9:48:19

    ab继承继母E的遗产前提,必须形成抚养关系,D死亡后原来的50平方就已经发生继承了,即先分一半给C后余下的由ABC平均分割。5间80平方米,想分一半给D后余下的由CF平均继承(前提,AB没有抚养关系),后ABF在继承C已经继承的财产。

  • 平淡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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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9:48:19

    可以起诉。但,诉前要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了解全部情况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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