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发生口角,双方受伤

司法 时间:2026-08-23 05:00:22 阅读:2351
因事发生口角,先被对方两人拉扯不让离开,接着对方以摸其手为借口将我打伤抓伤面部十余处伤口,我报案后家人前来阻止,对方仍不松开,后又发生肢体摩擦,使对方一人鼻骨两处骨折。请问有关法律责任应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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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梧的宝马

甜甜的画笔

2026-08-23 05:00:22

如果都构成轻伤害,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超级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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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22

    如果都构成轻伤害,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瘦瘦的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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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22

    都构成轻伤害,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 可爱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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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22

    双方均有过错

  • 朴素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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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22

    相互赔偿,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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