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应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36:58 阅读:5762
您好,律师: 事情是这样子的,以我妈妈的名义买了两处商品房,一套是哥哥的,一套是我的,但是哥哥的房子是爷爷出钱买的,妈妈之前也是出了点钱,但是爷爷说这个房子他要给哥哥买,然后把我妈妈出的钱给退回来了,但是爷爷为了怕我妈妈以后打这个房子的主义,就让她签了个条,说是 以后这个房子和我妈妈没有关系。 但是,房子是以我妈妈的名义和名字买的村里的房子,现在有点事情,就是说 妈妈当时签的条,具有法律效应吗?因为我爸爸妈妈现在离婚了,当时是说两个孩子,我和哥哥一人一套,但是现在爸爸想作为婚后财产进行分割,而且是只要分割我的房子,原因是因为当时我妈妈写了个条,说是哥哥那个房子和她没有关系,我想知道,妈妈写的条可不可以收回,它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益?而且妈妈表示如果可以收回的话她肯定要收回的,因为本来就是说哥哥和我一人一套房子,和爸爸没有一点关系,现在哥哥和爸爸合起火了想争夺我的房子! 哎! 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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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的星月

舒心的便当

2026-04-06 21:36:58

你说的不太详细,首先要说明现在争议房产 登记在谁的名下?建议你携带资料预约律师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笑点低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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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1:36:58

    你说的不太详细,首先要说明现在争议房产 登记在谁的名下?建议你携带资料预约律师面谈。

  • 粗暴的星月
    回复
    2026-04-06 21:36:58

    如果买房当时写的是你母亲的名字,就可以确定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只能认为是赠与,分割是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产权证是唯一合法有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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