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还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索赔是不是已经过了索赔的期限

司法 时间:2026-04-07 01:21:49 阅读:1060
我父亲今年66岁,是65年入厂的首钢职工,91年因工在排哑炮时被炸,将一侧眼球摘除,工伤等级证直到今年才拿到手,(这期间他们一直说认定还没下来,可评残证上明明写着发证日期是2000.3.3日,生效日2004.12.15日,不知为什么,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定为五级,现在我父亲除了每月领取一定的退休金外,厂方没给我们任何补偿,请问还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索赔是不是已经过了索赔的期限(毕竟离出事的当年已经17年了)需怎样的程序,是否还要通过首钢这道关?另外,我家在迁安,而发工伤证的机关是石景山区劳动社会保障局,是不是要拿证到北京去申请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谢谢!

最佳回答

笑点低的柚子

可爱的烤鸡

2026-04-07 01:21:49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从认定工伤之日起计算时间。赔偿款由单位支付,包括伤残赔偿金、工伤补助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哭泣的睫毛
    回复
    2026-04-07 01:21:49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从认定工伤之日起计算时间。赔偿款由单位支付,包括伤残赔偿金、工伤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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