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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时间:2026-10-22 10:22:45 阅读:9645
陈某某与张某某平时关系不错,后因受他人挑拨,陈对张产生了不满,于是就寻机报复张.陈某某经了解知道了张某某经常走的路线和时间,便到商店买了一把三角刮 *** ,决心给张某某放血.一天夜里陈某某身带三角刮 *** ,藏在张某某经常经过的道路旁,等候张.但是张这天被朋友叫去喝酒晚上没有回家,陈白等了一个晚上,没能实现放血的目的.后陈因盗窃案发,被逮捕后供述了上述行为.问:根据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理论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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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急的猎豹

潇洒的薯片

2026-10-22 10:22:45

陈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但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风趣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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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0:22:45

    陈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但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潇洒的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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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0:22:45

    故意伤害未遂。但可作预备和自首辩护。一般情况下,如自首成立,对该罪可免于刑事处罚。

  • 从容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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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0:22:45

    应当是法律上的犯罪未遂。

  • 粗心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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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0:22:45

    属于犯罪未遂

  • 开朗的白猫
    回复
    2026-10-22 10:22:45

    属于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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