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房产的购买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5:56 阅读:6095
律师你好: 由于房东在外欠款不还,债权人通过法院仲裁,仲裁结果是:被执行人将此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债权人)。 请问:1、优先购买权是指?要出具什么证明? 2、房产的租房人有权优先购买吗?要出具什么证明?是直接通过法院购买此房产还是在房产过户给仲裁的申请执行人后,再购买此房产? 3、其他人可以购买吗?如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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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的黄豆

可靠的跳跳糖

2026-04-02 18:35:56

1 共有人,承租人有有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就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2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上海规定经登记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 法院拍卖其他人也可参与购买,优先权人放弃其他人就可购买.    建议来电咨询上海专业房地产律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着急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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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5:56

    1 共有人,承租人有有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就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2租房人有优先购买权,上海规定经登记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 法院拍卖其他人也可参与购买,优先权人放弃其他人就可购买.   建议来电咨询上海专业房地产律师

  • 明亮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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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5:56

    原抵押权人和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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